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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子故里在惠民

孙子故里“惠民说”不可动摇(节录)

发布时间:2020-09-08

《孙子兵法》久已蜚声中外,而其作者孙武的里籍近来却因“广饶说”的突兀而起,舆论哗然,莫知所从。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,我们接连收到周维衍同志的两篇大作——《孙武故里乐安在今广饶说》和《孙武故里乐安在“今惠民说”殊难成立》。文中提出:“热忱地欢迎持‘惠民说’的同志批评指正!”因此,我们不能不著文表明自己的观点。

……  ……

“惠民说”的合理性

…… “惠民说”认为,乐安是指唐代的乐安郡,其郡治即今山东惠民县;“博兴说”认为,乐安是指先秦齐国的“乐安邑”,亦即西汉乐安县,其县治在今山东博兴东北;“广饶说”认为,乐安是指“先秦乐安地面”,其“主体”在今山东广饶境内。这就是三说分歧之所在。

怎样判别三说的是非呢?问题十分清楚,孙子故里在乐安是唐人和宋人考证出来的,要弄清乐安的地望,还必须回到唐宋史料中来,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,这是探讨乐安所指的唯一正确途径。“广饶说”离开这一途径,到实地“踏勘”和《水经注》中寻觅“先秦乐安地面主体”,因而导致上述的各种谬误,其说自然不能成立。“博兴说”也离开这一途径,用“汉承秦制”、“秦承齐制”的逻辑去推论先秦齐国的“乐安邑”,而先秦并没有“乐安邑”的存在,也没有乐安这一地名,后世的乐安又相当多,不能主观指定某处乐安即为孙子故里,因而此说失去了直接的证据,也无法成立。“惠民说”则与上述二说不同,它的合理性完全在于继续遵循唐人和宋人的途径,到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和《古今姓氏书辨证》的根据中去探求乐安地望。

今天,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和《古今姓氏书辨证》所依据的诸家谱牒皆已亡佚,但令人欣慰的是《元和姓纂》犹存,它给我们研究孙子故里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珍贵材料。

必须指出的是,唐代之所以要官修《元和姓纂》,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给唐代卿大夫“条其源系,考其郡望”。当时曾发生过搞错郡望、“封乖本郡”之谬,因而唐宪宗严令“有司之误不可再也”,命“召通儒硕士,辩卿大夫之族姓者,综修《姓纂》”,遂由太常博士林宝奉旨撰成《元和姓纂》一书。该书的总体例是:以韵系姓(依唐韵二百六部编纂古今天下各姓,每韵之内以大姓为首);以姓系郡(每一大姓之下列出若干郡望,表明各地同姓之人所属的不同源系);以郡系人(每一郡望之内列出若干古今人物,载明其身世、职位和相互间的世系关系)。按照这一体例,在该书卷四“二十三魂”韵部“孙”姓之中,记载了与孙武有关的很多内容。将这些内容同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、《古今姓氏书辨证》、历代史书、历代《地理志》等有关资料结合起来分析,便可以使我们获得下述一些认识:

第一,乐安是孙武的故里所在。在《元和姓纂》卷四孙姓之下,共列出九个郡望,其中有六个与孙武有关,依次为乐安、东宛、吴郡富春、富阳、清河、洛阳。这六个郡望中有三个称“孙武之后”,一个称“孙武子”,一个称“云:武之后”,一个称“孙膑之后”。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明言“膑亦孙武之后世子孙也”,因此,六个郡望的孙氏无一不是“孙武之后”。都是“孙武之后”,为什么乐安排在首位呢?在《元和姓纂》一书中,郡望次序的排列是十分复杂的,主要人物的源系、祖籍、官职、在历史上出现的先后、在某地定居的早晚、在唐代的政治地位和影响以及是否为某郡的“著姓”等等,都起着重要的作用。就上述六个郡望相比较而言,富春的条件是非常优越的,自孙武奔吴为将军,子孙即“世居富春”,后世又出了个孙权为“吴帝”,可以说这一支“孙武之后”在历史上出现最先、定居最早、官位最大,与孙武的源系也最近,但富春并未排在首位,而是排在第三。如果从在唐代的地位、影响和一郡中之“著姓”而言,则以清河的条件最佳,清河中的孙处约是唐高宗时的宰相,其四子皆为高官,并有三人得了封号,但清河也未排在首位,而是排在第五。如果从政治地理的角度分析,则以洛阳的条件最好,洛阳不仅是唐以前的著名古都,而且是唐代的东都,然而洛阳却排在最后。因此,乐安排在首位,并不是由“孙武之后”的各种因素、条件决定的,而是由孙武本人的因素、条件决定的。孙武在吴国为将,成就功名事业,并定居下来,但吴国代表不了他的郡望,也反映不了他的源系。他本是“齐人”,是他所属孙氏中最杰出、最重要的人物,而且他所属的孙氏同“周文王第八子”之后的孙氏以及孙叔敖、荀况之后的孙氏都不是一个源系。《元和姓纂》最重视的就是源系和郡望问题,东宛、富春、富阳、洛阳都不能代表孙武的源系和郡望,只能代表“孙武之后”中某一支的源系和郡望,因而都没有资格排在首位。唯独乐安才具备这个资格,乐安不仅代表着“孙武之后”中孙宾硕、孙焕、孙顗、孙惠蔚、孙希庄、孙嘉之、孙逖等这一支孙氏的源系和郡望,更为重要的是直接代表着孙武本人的源系和郡望,而且还同时代表着所有一切“孙武之后”各支孙氏的共同源系和郡望,因此,不论“孙武之后”中的哪一支孙氏,自唐代以后都可以得到“乐安子”、“乐安孝男”、“乐安郡侯”、“乐安郡公”的封号。由此可知,乐安排在首位,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是孙武的故里。这一点正好同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和《古今姓氏书辨证》形成鲜明的印证,证明这三部书中的乐安是同一个乐安,前者是后者的根据和来源。

第二,乐安指的是唐代乐安郡。《元和姓纂》中的乐安究竟指的是郡还是县?是唐代地名还是古代地名?这是全部问题的焦点所在。对此,只有深入探讨《元和姓纂》一书中关于郡望名称的体例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。该书中的郡望名称,既有郡名又有县名以至州名和国名,既有唐代地名(新望)又有古代地名(旧望),粗看似乎杂乱无章,细读则确有规律可循。因为该书是为唐代卿大夫“条其源系,考其郡望”而作,“于唐人世系则详且核矣”,故在郡望名称上有下述三个鲜明特点:

一、郡县并用,以郡为主。所谓郡望,即一郡之中的大姓望族。在原则上只有在大姓望族才能以郡为望,但实际情况又极其复杂,有些人在古代是大姓望族,到了唐代已经既微且衰;还有些人在唐代颇有名气,但尚未达到大姓望族的程度。因此,《元和姓纂》中的郡望名称,便出现一个郡县并用,以郡为主的通例。翻开该书卷一第一页便可清楚地看到,在冯姓下所列颖川、上党、长乐信都、京兆、河间、魏郡、新平、诸郡冯氏、高州、岗州共十个郡望,除信都外都是郡的名称或相当于郡的名称。其中的“颖川——后汉征西大将军夏阳侯冯异”和“上党——汉左将军冯奉世本世居上党也”,后世皆无高官显宦,冯异和冯奉世本人的原籍也不是颖川和上党。分别是颖川父城和上党潞人,但其子孙至唐代仍为大姓望族,故皆得以颖川、上党的郡名入望。信都冯氏则不同,虽然历史上有过冯跋称帝建北燕,还有很多人位居王公,到了唐代则今非昔比,尽管仍有多人为吏,但子孙已非一郡之大姓望族,遂被以长乐信都的县名入望。这就是郡县并用,以郡为主的显例。“孙武之后”的各条郡望也是如此,乐安、东宛、清河都是郡的名称,富春、富阳、洛阳则属县的名称。乐安不仅是孙武这一杰出历史人物的故里,而且自孙顗之后,宗族于此“家焉”,经后魏、北齐、隋代至唐代元和年间,皆高官累累,显宦盈门,后来在唐末还出了个宰相孙偓。因此,乐安指的是郡而不是县,这一点可以肯定无疑。

二、新旧并采,以新为主。《元和姓纂》为唐代卿大夫列郡望,通常采用唐代地名、以新望为主是很自然的,前面所列冯姓下的十个郡望无一不属唐代地名(当然包括某些秦汉至唐代未发生变化的地名)就是明证。但这一点不是绝对的,因为郡望与人物有密切关联,凡因某历史人物而定的郡望则往往以古地名列旧望。如该书卷五刘姓之下所列刘邦子孙的二十六个郡望,《四库全书》的编者就明确指出:“已上刘氏二十六郡并旧望”(当然也包括很多秦汉至唐代未发生变化的地名)。那么怎样判别这些郡望的新旧呢?关键在于决定郡望名称的历史人物是否有明确规范的里籍。在《元和姓纂》全书中,除记述姓的起源时偶而涉及先秦地名外,共正式列出数千个郡望,全部都是秦汉以后至唐代已经规范化了的郡(州、国)、县名称,没有一个先秦地名。如果某个郡望是由唐代以前、秦汉以后某位历史人物决定的,该人物有明确规范的里籍,则其郡望名称当然要与该人物所处朝代相一致,使用旧名旧望。如卷一东方姓下的首条:“平原厌次——汉太中大夫东方朔,字曼倩。唐礼部员外郎东方虬,云朔之后。生颢,左拾遗。”十分明显,这是一条旧望,在唐代厌次已不属平原郡而属乐安郡。这条郡望就是由东方朔决定的,其里籍明确而规范,故郡望名称便直接自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中录来。孙姓下的郡望“吴郡富春”也是如此,即直接自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坚传》中录来。与此相反,如果某个郡望是由某位先秦历史人物决定的,该人物没有明确规范的里籍,则其郡望名称就当然要赋予新名新望。如卷三猗姓下的郡望:“河东猗氏——猗顿自鲁居之。”这条郡望显然是由猗顿决定的,而猗顿是春秋时鲁国人,没有明确规范的里籍,只得赋予新名新望——“河东猗氏”,即唐代的河东郡猗氏县。类似的情况书中还有很多,不复枚举。我们由此可知,孙姓下的“乐安”条也完全是这样,该条郡望的决定性因素是孙武,而孙武是春秋时齐国人,没有明确规范的里籍,不能不赋于新名新望——唐代乐安郡。这一点我们从“乐安”条下“孙顗避地于魏,故属乐安因家焉”的记载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。孙顗是孙武的第二十三代孙,其历代先人皆散处四方为吏,他本人为了避西晋的赵王伦之乱才从晋都洛阳“避地于魏”,并把自己的宗族迁回祖籍——“故属乐安”。所谓“故属乐安”,就是说此地从前属于“乐安”,到了西晋已不属“乐安”。什么地方从前属于“乐安”而西晋时不属“乐安”呢?显然不是指西汉的乐安县,西汉的乐安县虽然在西晋时曾一度县省而城存,但仍属西晋的乐安国,不能说是“故属”;而且,如果是指西汉的乐安县,则郡望的名称就不能单叫“乐安”,而应象“吴郡富春”、“平原厌次”、“长乐信都”等一样,叫作“千乘乐安”;也显然不是指东汉或曹魏的乐安国,乐安国至西晋犹存,更谈不上“故属”二字;而且,如果是指乐安国,则郡望名称也不能单叫“乐安”,而应象“沛国”、“鲁国”、“赵国”等郡望一样,叫作“乐安国”。能够符合从前属于“乐安”而西晋时不属“乐安”这一条件的地方在当时只有一个,即西晋乐陵国的治所厌次(今山东省惠民县)。厌次本是两汉平原郡的属县,在东汉末年从乐安国中分置乐安郡时将其徙属于乐安郡,不仅徙属于乐安郡,而且还一度成为东汉乐安郡的郡治。所以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说:“棣州上——后汉乐安郡。隋渤海郡之厌次县。”这是指厌次为东汉乐安郡的郡治而言。到了三国和西晋时期又发生新的变化,乐安郡变成了乐陵国,厌次由郡治变成了国治。这恰好与孙顗的“故属乐安”相吻合,即厌次在东汉末年属于乐安郡,在西晋时属于乐陵园,因而说“故属乐安”。此后,厌次在唐初成为棣州的州治,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改州为郡,成为乐安郡的郡治。于是,《元和姓纂》的编纂者便以唐代乐安郡的郡名给孙武故里赋予一个新的郡望名称——“乐安”。“乐安”是新望,指的是唐代乐安郡,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。在这里还需进一步指出的是,郡望名称的主要标志是反映某大姓望族的源系和祖籍,并非同该望所属之人的住址都必然联系在一起,“乐安”条下的孙顗、孙希庄、孙逖等等,几乎无一人住在乐安,乐安只不过是他们的宗族所在(“家焉”),标志着他们的源系和祖籍而已。这里还出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,即“吴郡富春”和“富阳”本是同一个地方,而且有关人物都是孙武之后,为什么要列出一旧(三国时地名)、一新(唐代地名)两个郡望名称呢?其原因就在于标志源系上的细微差别;旧望代表孙武“子”之后;新望代表孙武“裔孙”之后。

三、州郡并称,以郡为主。有的人觉得奇怪,唐代在天宝元年改州为郡,又在乾元元年改郡为州,前后只有十七年,既然乐安是指唐代地名,为什么不叫棣州而叫乐安呢?实际上这是《元和姓纂》的又一个重要体例问题。该书在各条郡望之下记述唐代某人任何官职时,与当时的地名是完全一致的,如“乐安”条下的“宋州司马”、“华州刺史”、“常州刺史”等等,都是唐代州级政府的职官名称。但该书的郡望名称则不同,凡属唐代所赋予的州郡一级的郡望名称,内地者一律以郡相称,只有个别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才以州相称,这就是州郡并称、以郡为主的通例,如该书卷一冯姓下的颖川、上党、河间、魏郡、新平以及卷四孙姓下的“乐安”等等,都是唐郡的名称,无一例外。尽管这些郡在唐代的绝大多数时期内都称州,即颖川为许州、上党为潞州、河间为瀛州、魏郡为相州、新平为汾州、乐安为棣州,但在郡望名称上却一律不称州,而一律都称郡。冯姓下的“高州”、“岗州”以及卷五周姓下的“昭州”等条,则属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个别情况,有关人物皆少数民族的“酋领”或“首领”;虽然这类地区有的州在唐代也曾一度称郡(如高州为高凉郡、昭州为平乐郡等),但习惯上以州相称,故郡望的名称仍称州而不称郡。至于《元和姓纂》中属于郡一级的旧望,也同样按照历史习惯,郡国并称,以郡为主。如卷五刘姓下的广陵、临淮、琅琊、东海、南郡、南阳等,无一不是汉郡郡名,而卷六孔姓下的鲁国和武姓下的沛国,则皆为汉国国名。还需进一步指出的是,州郡并称不仅是《元和姓纂》的通例,而且也是整个唐代的习惯,如《元和郡县图志》、《通典·州郡部》等无不如此,以致后世的新、旧《唐书·地理志》等也是如此。尤其《元和郡县图志》,它与《元和姓纂》为同一时代,离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改郡为州已达半个世纪之久,但其书名仍称《郡县图志》,而不称《州县图志》。甚至柳宗元作《封建论》也是屡称“郡县”而不称州县,实际上是把郡县和州县视为同一概念对待的。至于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则更是把州和郡紧紧联在一起,直书“棣州乐安郡”、“兖州鲁郡”、“海州东海郡”、“沂州琅琊郡”、“密州高密郡”等等。因此,《元和姓纂》中的“乐安”称郡而不称州,完全是由该书的体例决定的,和唐代的习惯是一致的,无可非议。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与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同出欧阳修之手,《世系表》中的“乐安”指唐代“棣州乐安郡”更是毋庸置疑的。

通过上述分析和考证,我们可以确有把握地得出结论:孙子故里“惠民说”是合理的、正确的,没有什么矛盾和疑点,因而得到中外绝大多数学者的认同,是不可动摇的。

驳“惠民说殊难成立”论

周维衍同志在其两篇大作中,一方面给“广饶说”提出六点根据和理由,另一方面又对“惠民说”提出三点非难和指责。不仅其六点根据和理由是谬误的,其三点非难和指责也同样是谬误的。

1、周维衍同志尖刻地指责说:“在惠民县地面的历史沿革中有称‘乐安亭’和‘乐安郡’的,前后不过三十多年。如果以此作为考定先秦乐安地面在今惠民县的根据,实在是难以令人置信的!”这一指责毫无道理。一则我们从来没有使用过“先秦乐安地面”这一新名词,也无法理解它所标志的概念究竟是什么,只有周维衍同志才对它拥有发明权和解释权。二则我们从来没有把某地称“乐安”时间的长短作为考证孙子故里的根据,我们的根据始终是《元和姓纂》、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、《古今姓氏书辨证》及其它有关文献和史料。三则惠民称“乐安”的时间也绝不是什么“前后不过三十多年”。我们清楚地知道,今惠民即古厌次,它在新莽时称过“乐安亭”(即乐安县),东汉末称过“乐安郡”,唐、宋时皆称“棣州乐安郡”,明初还称过“乐安州”,仅唐宋棣州称乐安郡时期就有多少个“三十多年”!怎么能说“前后不过三十多年”呢?实际上正因为唐宋棣州亦称乐安郡,而且郡治(州治)长期在厌次,所以唐人和宋人才没有把乐安的地望视为一个问题。

2、周维衍同志反复曲解“惠民说”的观点,说孙子故里乐安“因为是在《新唐书》里说到的,有人就认为这是指唐代的‘乐安郡’。主张‘惠民说’的同志即如此”;说“有人认为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采用的是唐人所写的资料,因而记载的是唐代地名”;说“持‘惠民说’的同志认为:在现存的史料中,先秦并不存在‘乐安’这一地名,由此推断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所说的‘乐安’,必‘是指唐代的乐安郡’”等等。然后他即以这些被他歪曲了的观点为的,以《新唐书》为矢,举出大量材料,对“惠民说”展开长篇累牍的驳斥,一再质问“唐代哪来‘戚’的地名?”“唐代哪来‘富春郡’?”周维衍同志的这种做法是很不高明的。

“惠民说”曾明确指出,“富春是东汉地名”,“‘戚’是古地名,唐代无‘戚’地”,“决不是说《新唐书》所载地名都用的是唐代地名。在地名使用上,它既用古地名,也用唐代地名”,并进而用《新唐书》的重要根据之一——《元和姓纂》的“编写体例”阐明了乐安是指唐代乐安郡的理由。周维衍同志离开这些文字和原意,大驳特驳经他歪曲后的观点,实际上与“惠民说”毫不相干,不过是向壁虚构、无的放矢罢了。

为了否定“惠民说”,他在其后篇文章中一反前篇文章的初衷,再也不提乐安是后世“休令之名”,反而大讲特讲乐安是“先秦地名”,并引《银雀山汉简释文》中“城安在共乐安强”为据,说“‘乐安’是个先秦地名是显而易见的”。这样曲解汉简可谓郢书燕说。这条汉简的篇目是[德在利民],讲的是与民“共乐”才能确保城的“安强”,怎么能够把“乐”和“安”连接起来视为一个地名呢!?他还引《孙子校释》中“春秋时代齐国乐安”为据,说“惠民说”也曾与他有过“共识”,现在“要改变传统说法”。这更是莫大的曲解。《孙子校释》中出现上面的语句,完全是追求文字简练所致,而不是讲先秦有乐安这一地名。该书的五位作者无一不是“惠民说”者,根本谈不是什么“要改变传统说法”。

3、周维衍同志一再指责说,“惠民说”“所引《元和姓纂》的文字有明显错乱”,把“并不完全关联的几条辑录”“无端地摘引成一条”,以致“文意全变”。为了“以窥究竟”,他还据岑仲勉的四校本抄录了有关孙氏的全文,共达三十一条之多。周维衍同志的这一指责是非常令人遗憾而吃惊的。我们也本应把所据四库本有关孙氏的全文抄录出来,以利读者判明是非。但惜文字过多,篇幅受限,在这里只好按原书的体例、格式、内容、条目作一简要节引:

周文王第八子……(霍吴按:内容为孙氏姓源)

太原中都——汉西河太守会……(霍吴按:内容是有关孙会的一支,按林宝观点与孙武无关)

乐安——孙武之后。汉有宾硕。魏有清河太守孙焕。晋有孙顗,避地于魏,故属乐安,因家焉。……(霍吴按:内容是该支孙氏的历代世系、官职等等)

东宛——孙膑之后。……(霍吴按:内容是有关孙膑的一支)

吴郡富春——吴孙武子,世居富春。……(霍吴按:内容是有关孙权的一支)

富阳——孙武之后,世居富阳,裔孙远,……(霍吴按:内容是有关孙远的一支)

清河——孙武之后。魏清河太守灵怀曾孙处约,……(霍吴按:内容是有关孙处约的一支)

河东——夏官侍郎……(霍吴按:内容为孙元亨等)

华原——唐处士……(霍吴按:内容为孙思邈等)

洛阳——御史中丞孙景,《状》云武之后。

以上就是我们所反复征引的《元和姓纂》的体例、格式、内容和文字,在什么地方“有明显错乱”、“文意全变”、“无端地摘引”呢?恰恰相反,周维衍同志的引文把上述九条郡望的内容随意割裂为三十一条,使本来有内在联系的内容都变成各自孤立的片断,以致于把本来同一个乐安理解为“两处,一是指汉,一是说晋”。难道这不是“明显错乱”、“文意全变”、“无端地”曲解又是什么呢?周维衍同志还竭力贬低《元和姓纂》的价值,说它“是汇集前人成果的书”,似乎没有什么新的创见,这是很不公允的。以周维衍同志所引孙逖《宋州司马先府君墓志铭》为例,即颇能说明问题。该文比《元和姓纂》早七十余年,不仅指出了孙氏为田书之后,而且指出了孙顗“避地河朔,后世居焉”、“孙嘉之‘故属乐安’”等情况,与《元和姓纂》、《新唐书》中有关情况如出一辙。文中的“故属安乐”与《元和姓纂》的“故属乐安”既非巧合,亦非笔误,而是孙武之后的各支孙氏都有自己的家谱,对祖先里籍等情况记载往往大同小异,各有出入。林宝正是在综合考证诸家图牒的基础上做出了正确的判断,把孙逖的“故属安乐”纠正为“故属乐安”,并按照《元和姓纂》的体例将其写进自己的书中。由此可见。林宝对孙子故里考辨的功绩是不可抹杀的,企图通过贬低《元和姓纂》的价值而否定“惠民说”也是徒劳的。

总而言之,孙子故里“惠民说”是不可动摇的,是依据详实的史料所得出的正确结论。今惠民和古乐安一样,必将永远和“兵圣”孙武的名字联系在一起。

(原载《中国史研究》1991年第3期)